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的民间借款纠纷里,想要追回钱款的那个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债权人,得先拿出有力证据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有过这笔借款交易,并且钱已经给了对方。要是欠债人说他已经还清了债务,那么这个欠债人就得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真的还了钱。不过,有时候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改变。
一般来说,我们普通老百姓之间的借钱纠纷里头,那些说自己有权利要回这笔钱的人儿(通常就是债权人)得先拿出点儿证据来,才能证明他们跟另一方真的是借了钱的事儿,而且还把这钱给人家送过去了啥的。反过来讲,如果那个欠债的人他硬要说自己已经还过款了的话,那这个人就得自己去找出证据来证明他确实还过款才行。不过,有时候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举证责任也可能会因为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改变。
解析:
在大多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主张债权存在的一方(我们称之为债权人)需要肩负起举证的重任,来证实两方的确存在合法合规的借贷行为,并且借款已经真实有效地予以了交付。
然而,若债务人为抵销债务而声称已偿还部分或全部欠款,则其必须提供完整、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说明其所陈述的还款实例如期兑现。
然而,在极少数特定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归属有可能依据个案的独特性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调整与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