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浔工伤鉴定十级,应付哪些费用?

江西 - 南昌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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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南昌

解除劳动关系的,十级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将来辞职时候,按当时标准由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1-03-23 09:3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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