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对方的彩礼钱之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了,那么不知道打算离婚对方给予的彩礼钱是否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来分割了呢,哪些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了呢?

陕西 - 商洛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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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析法务

地区:陕西 - 商洛

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1-03-11 17:3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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