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主要是售卖包子,本来是没有自己的一个商标,现在说是有自己的市场后,就想要去注册商标,但是觉得贵,于是就将国外的商标翻译成中文后在国内使用,是否属于违法,商标法是如何规定呢

山西 - 忻州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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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忻州

为了维护驰名人的利益,我国为驰名商标提供扩大保护,其禁止权范围可以扩展到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商标法》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021-03-09 21:4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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