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学校里面跟另外一个同学打了起来,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别人轻伤的话,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 - 吕梁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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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吕梁

1、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鉴于其年龄未达到刑法17条规定的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其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足够的认知与预判,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其的教育、管理和监护义务。及时纠正其打架的错误行为。如果学校在两个孩子打架后,未及时发现或即便发现亦未及时制止,那么就应对此事承担一定的后果。

2021-03-08 18:0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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