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父亲因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留下公证遗嘱。拟定公证遗嘱,应向公证处提供什么材料?需不需要提供银行存款或房屋产权证书?如果有书写困难,可不可以口说?

山东 - 潍坊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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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情解析员

地区:山东 - 潍坊

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3、书写遗嘱的草稿。4、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2021-03-08 04:4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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