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和我离婚解除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还提出和我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哪些财产是属于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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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第十七条 夫妻在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1-03-06 11:1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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