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下班后走夜路回家,路上发生了意外,因为路滑摔倒,颅脑损伤后送到医院救治,后来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情形吗?

广西 - 柳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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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柳州

你好,员工下班路上发生意外住院后死亡,不属于工伤,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1-03-06 10:0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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