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领导从上海那边的公司派到重庆这边的分公司里面来上班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吗?管辖权的确定的基本原则是怎么样的?

湖南 - 益阳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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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策略规划

地区:湖南 - 益阳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管辖管辖权的确定的基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当然其他民事关系略有不同 如合同关系 可以是合同履行地 ,意味着 只有这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这个双方当时人是不可以选的。但是可以存在约定无效的情形。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2021-03-03 17:5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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