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唐山法务团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不能调解,但是可以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起诉状显然是可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原告可以根据实际的诉讼请求来提交刑事诉讼…...
关于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自诉人知道还存在着其他共同侵害人的情况下,判决之后还可以针对其他共同…...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