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楼下是一个餐厅,前两天在吃饭的时候,被别人用热水给烫伤了,对方啥也没说就走了,那针对这个情况算是侵权行为吗?另外我能拿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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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法务

地区:湖北 - 十堰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

2021-02-22 18:3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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