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里有注明工作地点,现在公司更改了地址,搬到了松江,新地址距离我现在住的地方很远。我能否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河北 - 石家庄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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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法务团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时的决定。所以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2021-02-22 07:3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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