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委托采购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甘肃 - 嘉峪关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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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维权顾问

地区:甘肃 - 嘉峪关

1、概念不同:原材料委托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2、内容不同:采购合同内容包含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价格和交货期; 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违约的责任。购销合同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价格,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3、用途不同:采购合同用途是确定供需关系,销售合同的用途是确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购销合同的用途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

2021-02-20 09: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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