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马上就要高考了,我就把我自己的孩子送到这边的一个培训机构里面学习还交了学费,但是我的孩子学完之后并没有之前约定的那么有成效,对方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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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务的行为。对于辅导机构诈骗罪的认定往往存在承诺毕业后授予本科文凭,伪造录取通知书、伪造资格证书等情节,您所说的情况被认定为诈骗罪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您可以依据此条款要求退回学费,并要求不超过学费三倍的赔偿。

2021-02-18 14:0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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