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十六周岁了,我的孩子他强行和班级里面的一个女同学发生了性关系,这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要建立,我的孩子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啊?

河北 - 石家庄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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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务团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你所述涉嫌伤害致死,如该少年如果十四周岁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2021-02-11 17:3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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