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公司的经理为了升官发财,向他的上级领导进行贿赂,他的领导来者不拒,谁给送礼他都收,现在被人举报了,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就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呢?

福建 - 龙岩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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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龙岩

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021-02-10 15:2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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