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很早时候就因为和我父母吵架离家出走了,这么多年没有再回过家,前阵子家里面发现遭到盗窃,先是报警,等抓到人发现是多年没联系的妹妹,这个能不按盗窃罪处理吗?

广西 - 玉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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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玉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盗窃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对家庭成员也要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具体区别到什么程度, 要结合具体情节,如家人的态度,是否多次盗窃及其它。

2021-02-02 22:2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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