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小孩在县城一家私立小学上学,孩子今年未满八周岁,昨天放学时由于学生太多发生推搡,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右腿骨折,校方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四川 - 眉山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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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调解法务

地区:四川 - 眉山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成年人在学生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1、限制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须证明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2、该人身损害是因教育机构内部的人员(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学生)或者管理瑕疵造成的,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3、该人身损害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教育机构以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1-01-30 07:3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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