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和婶婶当初是父母包办婚姻,两人相识后一起共同生活了将近四十年,但是并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过正规结婚手续,现在叔叔因病去世,婶婶是否可以算做法定配偶?

陕西 - 安康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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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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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虽然两个人没离婚另一方和第三者在一起同住,但另一方并没有与之结婚的行为,只是与第三者在一起同居,构不成。

2021-01-16 13:1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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