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伯嫌我奶奶太麻烦了,因为生活不能自理不愿意照顾他,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吗?

山东 - 德州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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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德州

1,婆婆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3,对于丧偶的儿媳对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4,《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1-01-15 12: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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