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云南 - 普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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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谈判法务

地区:云南 - 普洱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做法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制度,即使是虚开增值税的税款数额低于1万元,如果有这种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是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1-01-13 12:4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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