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是相亲认识的,两人结婚后不久便生育了子女,结果后来共同生活中,由于彼此性格差异经常吵架闹矛盾,现在双方冷静思考后决定好聚好散协议离婚,该如何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内蒙古 - 巴彦淖尔盟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沙坪坝区优选法务

地区:内蒙古 - 巴彦淖尔盟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21-01-13 11:41:0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巴彦淖尔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