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取赌债是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河北 - 唐山 暴力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仲裁法务

地区:河北 - 唐山

为索取赌债是非法拘禁罪,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对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窦某、宫某、燕某伙同他人为索取赌债,以实力控制受害人后,通过受害人给家属打电话索要财物,客观上未将拘禁受害人的情况明示其亲属,更不存在以杀害、伤害相威胁等情形,故三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2021-01-04 14:17:0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