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通过我发的招租广告,现在找我租房子,两室一厅的房子租金2600元一个月,我们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是否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

湖北 - 荆门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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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荆门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签字或盖章二选一即可,无需按手印。

2021-01-02 19:1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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