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崇左市法务
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在确定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