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已经离婚了,如果双方离婚的时候已经将共有的房屋归于子女,并且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的,可是现在这个房子又被我老公给卖掉了,怎么办?

陕西 - 安康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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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 安康

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有的房产归属于子女,且已经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出卖该房产。  同时,如果一方已经单方面出卖,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并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将该卖房款存于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0-12-17 06: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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