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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诉七年以内的刑事案件,怎么计算追诉时效?
如何追诉七年以内的刑事案件,怎么计算追诉时效?
安徽 -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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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08: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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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专业分析: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困难补助经费按照各地审计机关办公条件、人员、财力和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一)审计机关办公条件因素,主要是指县级审计机关办公楼建设使用情况、办公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和交通工具配备使用情况等。(二)审计机关人员因素,主要是指县级审计机关编制内实有人数等。(三)财力因素,主要是指地方财力状况和人均财力状况。(四)其他因素,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上年度专款安排情况、专款到位率、专款使用效益等专款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3-05-16
4.3w 浏览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律师回复]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此外,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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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解答如下, 会计核算有七种基本核算方法,即:设置会计科目(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核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也可以把七种方法总结成为以下的口诀:会计核算方法七,设置科目属第一。复式记账最神秘,填审凭证不容易。 登记账簿要仔细,成本核算讲效益。财产清查对账实,编制报表工作齐。财务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详细介绍如下一、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二、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四、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六、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七、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以上财务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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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二十七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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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他经常从单位拿价值百元的办公用品回家,后3年内累计数额达到6000元。请问A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第4款的规定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侵吞公用财物达6000元,是的行为。如果王某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也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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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三十七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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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内容是些什么?
[律师回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发给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依法鉴定的,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计算审核时间。
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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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怎样计算追诉时效
[律师回复]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二)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三)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受到犯罪侵害的公民个人和法人。控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控告必须是被害人在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并且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而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告发。如果被害人在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报案,则不能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 (四)追诉时效的中断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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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四)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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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职)费和病退人员生活费,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按新老办法对比后的补差资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余额的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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