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在外地,但是我大爷突发疾病已经在重症监护室了,两个孩子都没回来,也不管老人,那对于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怎么规定的?

山东 - 临沂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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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女在何处,这法定义务不变。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020-12-14 17:3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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