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工作,最近公司的一个销售商长期拖欠供货款不支付,被他们公司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发现根本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是否会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山西 - 运城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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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2020-12-11 07:2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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