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用人单位因劳动纠纷,我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立案时我只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来我发现用人单位还需向我支付加班工资,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可增加仲裁请求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因此,你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劳动人事仲裁委应当合并审理。
2020-12-05 14:57: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