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废气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陕西 - 商洛 环保关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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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争议法律服务

地区:陕西 - 商洛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2020-12-03 22:4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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