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有抵押物的若是债务人不还钱能直接占有吗

青海 - 西宁 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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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有抵押物的若是债务人不还钱不能直接占有,只有由法院来处置抵押物,具体的处理《民法典》之中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0-12-01 06:1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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