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只要管辖不违反专属管辖及级别管辖(一般都不会违反),就是有效的。即,合同无效,管辖约定还是有效的。“合同效力是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评价,依法成立的合同,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之前不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适用于已经成立的合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亦应当真实存在,体现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达成合意。"
2020-11-30 02:08: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