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单位里边总是不给我们结算工资,但是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我们的老板就失踪了,我们也联系不上他,但是拖欠我们工资有三个月了,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浙江 - 湖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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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 湖州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2020-11-26 19:5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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