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之后,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要求我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对方撞过来我这边我是属于正常行驶的。对于这个结果不服可以准备什么材料去上诉呢?

安徽 - 芜湖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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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芜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2020-11-26 04:4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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