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书不能抵押,原因如下: 一、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使用权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宣告破产时,抵押权人有权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抵押的土地权利包括: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3、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4、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二、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但是土地确权书并不是财产权利本身或国家机关认可的权属证明,不能用以抵押。 所以,土地确权书是不能抵押的,不过抵押人所有的房屋等按规定是可以抵押的。
2020-11-26 03:36: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