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要式合同吗,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海南 - 省直辖 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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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二)明晰担保债权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


(三)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


1、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


2、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协商。

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3、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因此,签订质押合同时需注意明确质物交付的具体日期,防止歧义。

以上是小编对于质押合同的定义以及质押是要式合同吗,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概括总结。在质押的过程当中也会出现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在质押的时候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这样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泰州律师。

2020-11-25 23: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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