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怎么解决呢?我们只有一套房子的,可是在外面拖欠了一百万的债务的,离婚后我的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给予帮助的吗?

福建 - 龙岩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劳资纠纷维权团队

地区:福建 - 龙岩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0-11-20 11:18: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龙岩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