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贷了30万,这30万丈夫自己还不起后就以债务是夫妻债务为由让我帮他一起偿还,可这些债务我记得是丈夫自己借来给自己玩股票用的,我们的债务可以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哪些不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啊?

四川 - 广元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来宾法务团

地区:四川 - 广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20-11-20 11:01:5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