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已分居九年,今年8月去法院离婚,对方不同意没离成。现在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了别人30万,当初我们有内部约定,个人债务互不相干。今年8月份债权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还款。因为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所以现在法院已在11月11号时查封了我的房子,现在听说法院要把房子拍卖,是真的吗?我想知道法庭拍卖房子有没有期限,比如说几月几号之前一定要拍卖出去。房子是我唯一的一套生活住房,没有第二套房子可以居住了,法院如果强制拍卖,那我该怎么办?

山东 - 烟台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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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山东 - 烟台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债务人明确约定为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020-11-19 06: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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