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桂林答疑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