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的孩子还未满18周岁,我和我老婆两个人之间感情破裂,我们两个人要离婚。但是都舍不得孩子都想要抚养权。夫妻离婚之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呢?

广西 - 桂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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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答疑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20-11-19 03:4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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