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我们结婚之前我的丈夫就有一套房子了,我们的房子结婚之后一起居住,但是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没有赠予加上双方共有名字,这是不是属于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湖北 - 荆州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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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者

地区:湖北 - 荆州

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赠予加上双方共有名字。 还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否则,由双方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0-11-19 02:4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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