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一位业主在顶楼搭建违章建筑使地漏减少造成了雨水堵塞从而致使电梯损坏,那么对方这个业主是否有过错了呢?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四川 - 宜宾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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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辩护法务

地区:四川 - 宜宾

答:首先,小区的物管公司有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尽到合理的管理、养护、维修义务,因小区的物管公司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从而导致二次供水的浮球阀失灵,造成大量余水排除致使电梯受损;其次,在小区业主对楼顶进行搭建后致地漏减少且公共排水面积大量减少时,小区物管公司应当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或者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故,小区物管公司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  另,该业主在顶楼搭建违章建筑后不仅地漏减少,而且公共面积减少,极大地缩小了余水排泄的面积和速度,最终造成余水疏塞受阻,从而致使余水从安全出口流至电梯,造成电梯损坏的结果,因此该业主对电梯的损坏也具有过错。  综上,小区物管公司和该业主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0-11-18 21:0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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