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双方性格感情不合,双方同意离婚,男方在结婚前合伙做生意,有厂.婚后一年家中无存款,无固定资产,婚后生意所得资金全部投入到生意当中去了,生意年利润在三十万左右,女方因怀孕,生育,没工作.请问这样离婚后,女方能否得到资产,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北京 - 顺义区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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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调解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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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0-11-16 08:0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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