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需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应当共同偿还?哪些情况是有一方单独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双方怎么确认清偿责任?

陕西 - 榆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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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答疑法务

地区:陕西 - 榆林

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0-11-15 12:0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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