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生育了一个子女,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经济收入基本都由嫂子保管和支配,最近嫂子的姐姐被查出患了白血病,急需筹钱看病,嫂子未经哥哥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拿出来给姐姐看病,哥哥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广西 - 南宁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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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另一方做为共同财产所有权人,未经其同意,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若对方是善意第三人,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撤销,而是由擅自赠与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0-11-14 12: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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