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就是因为别人把他打了,所以现在一直在医院里面住院治疗。,我们不知道到底从哪一天开始算。误工费日期的计算是怎么来计算的?

广西 - 南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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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2020-11-09 10:5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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