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忘物品可以立案吗

甘肃 - 庆阳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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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守护法务

地区:甘肃 - 庆阳

1、数额较大的话就可以立案,《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关于遗忘物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

3、捡到他人遗忘的物品,即使找不到失主,该遗忘物也不能属于拾到者。根据法律规定,捡到他人遗忘物的,应该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应该送交公安等部门,由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该遗失物归国家所有,而不能归拾得人所有。

2020-11-07 08:0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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