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在双方没有订立留置权条款的前提下有没有留置船舶的权利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结合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有三:
(1)须船厂占有船东的船舶,且该占有是合法的。依《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2)须修/造船合同已届清偿期。船厂虽占有船东的船舶,但在合同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船东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
(3)须该修/造船合同与该船舶有牵连关系,船厂不能留置合同以外船东的船舶。所谓的“牵连关系”,就是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
关于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的问题,理论上是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的,至于取得船舶留置权的条件,则有三个,详细内容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扬州律师。
2020-11-03 11:27:24 回复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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