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昨天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由于未按标志线行驶将一名行人撞伤,经交警认定朋友负事故全责,现在因交通肇事赔偿欠下一笔债,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山西 - 临汾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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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临汾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保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020-11-03 07:3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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